学院党总支、各学生党支部:
 
    学院党委定于2015年10月15日、16日,对学院党委下辖学生党总支、学生党支部工作进行督察。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:
 
    一、督察时间地点
 
    10月15日(14:00——17:00)、10月16日(14:00——17:00)。
 
    督察地点设在学院422党员之家活动室。
 
    二、督察范围
 
    学院党委下辖党总支、党支部。
 
    三、督察内容
 
    (一)材料检查
 
    督察负责人:学院党委办公室
 
    1、支部积极分子、发展对象、预备党员全部党团材料。支部成员以党内数据库信息为准。
 
    2、支部党的组织活动、会议记录本。
 
    3、2014—2015学年支部工作总结,2015—2016学年支部工作计划。
 
    4、其他与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相关的材料。
 
    (二)工作督查
 
    督查负责人:学院党委委员、特邀党建组织员、学院关工委委员
 
    督查对象:研究生党总支委员、支部书记、正式党员代表、发展对象代表、积极分子代表。
 
    四、其他事项
 
    1、定于10月8日14:00在学院422党员之家活动室,组织工作布置与说明会,请研究生党总支书记、学生党支部书记参加(本科生党支部由辅导员和学生书记同时参会)。
 
    2、学院党委将在督察工作结束后,形成工作报告。
 
 
 
中共我院与光电工程学院委员会
 
2015年9月30日